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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再出三项举措治理大气污染

日期:2014-02-13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佚名

    继去年9月出台《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大气十条”)后,国务院再出三项举措治理大气污染,以消除公众的“心肺之患”。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昨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雾霾等大气污染治理。三项举措包括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发挥价格、税收、补贴等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中央财政安排100亿元对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实行“以奖代补”等。

    新增百亿“以奖代补”
    环保部监测显示,近年来,我国大气污染复合型、区域型的特征明显。今年除夕受不利气象条件及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的影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及中西部部分城市出现空气重污染过程,68个城市出现空气重度污染。

    造成空气污染最主要的原因是不合理的能源结构。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史丹10日在“2014年经济形势座谈会”上介绍,我国烟尘排放量的70%、二氧化硫排放量的90%、氮氧化物排放量的67%都来自于燃煤。

    对此,国务院出台的第一项措施就是“加快调整能源结构”,具体措施包括实施跨区送电项目,合理控制煤炭消费总量,推广使用洁净煤。促进车用成品油质量升级,今年年底前全面供应国四车用柴油。推行供热计量改革,开展建筑节能,促进城镇污染减排。加快淘汰老旧低效锅炉,提升燃煤锅炉节能环保水平。提前一年全面完成“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

    据环保部副部长翟青介绍,能源结构调整政策还包括气代煤和洁净煤的扩大使用等6个方面。

    在经济政策方面,会议提出,发挥价格、税收、补贴等的激励和导向作用,对煤层气发电等给予税收政策支持。

    而对于重点区域的大气污染防治,会议确定由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今年安排100亿元,实行“以奖代补”。

    去年,中央财政新增设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首批安排50亿元支持北京、天津、河北等5省份大气污染治理。

    在具体的经济措施方面,会议要求制定重点行业能效、排污强度“领跑者”标准,对达标企业予以激励。完善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政策,加大力度淘汰黄标车和老旧汽车。大力支持节能环保核心技术攻关和相关产业发展。

    市场化手段突显
    据记者了解,在强化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考核、健全“国家监察、地方监管、单位负责”环境监管体制的同时,此轮大气污染防治新策的“市场手段”特征更为明显。

    “我们试图从生产、流通、消费、分配的再生产各个环节提出‘一揽子’环境政策和经济政策。”翟青说。

    财政部去年发布通知,将纯电动乘用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纯电动专用车、燃料电池汽车2014年度和2015年度的补助标准将在2013年标准基础上下降10%和20%。

    近日,财政部等部委又联合发文,将对2014年度和2015年度新能源汽车补贴标准在2013年标准基础上分别下降5%和10%。

    “2013年脱硝的电价由最初的几个试点省份向全国推开。去年下半年,国家发改委决定把脱硝电价由每千瓦时8厘钱提高到1分钱。这些经济政策对于减排而言是极其重要的。”翟青说。

    据记者了解,节能减排的经济手段也正在多个地方推进。宁夏回族自治区近日决定对废气、废水的排污费加倍征收;上海市市长杨雄表示,2014年,上海的环保投入将保持在全市生产总值的3%左右,完善环境保护和治理制度,强化源头保护、损害赔偿和责任追究制度等;青岛加大了经济处罚,对大气环境质量不能按期改善甚至恶化的区域,暂停审批排放大气污染物的新建项目,并征收一定数额的生态补偿金。

    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所长潘家华10日表示,污染税是外部成本内部化的最有效手段,一方面可以减少污染,另一方面可以增加税负,应扩大消费税征税范围,将部分严重污染环境、过度消耗资源的产品等纳入征税范围。


                                  

  • 【责任编辑:小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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