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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超载保护牌是在坑害谁?

日期:2013-12-19     来源:长江时评     作者:Eotruck

     12月8日,迁西司机张田车上的“车队”联系卡,货车前风挡上,还贴有“TD”和“HF”字样的“保护牌”。他说这都是向当地“车队”购买超载“保护牌”后获得的标志,治超人员见到“保护牌”后,就会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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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份,河北邯郸县和永年县被爆出明码标价卖“超载月票”,11月14日,河南永城市货车车主温丽,因不堪忍受超载罚款服毒自杀,后经抢救出院。治超成了运管部门、路政部门和治超站赚钱的工具,如今,又出新花样,弄出个“保护牌”为超载放行。表面上看保护牌是从车队买的,与治超的部门无关,但要是真的无关的话,是谁给货车司机发的准确的路况短信提醒。如果与相关部门无关,谁敢这么猖狂对交通部门视而不见?很显然,这是社会闲散人员与执法人员勾结的利益体。
 
    超限超载的货车一旦上路,就会给货车本身以及路人包括过往的车辆造成非常大的安全隐患,时刻威胁着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超载问题普遍存在,那么为什么超载问题始终没有得到解决呢?对于货车司机来说,如果不超载就赚不到钱,如果不开超载车,那么他们将下岗,于是货车司机就冒险超载。目前公路执法实行多头管理,运管部门、路政部门和治超站都有一定的管理权,结果就三个部门都管,每个部门都罚款,甚至是联合起来卖月票。这样的治理怎么可能达到治理的效果。
 
    为了治理超载现象,路政执法人员成立治超组,对事故多发地段和道口较多路线的巡查管理,对恶意超限运输行为给予严管重罚。罚款是为了治理超载现象,现在看来罚款是为了罚款而罚款。罚款成了运管部门、路政部门和治超站的工作人员赚钱的借口,罚款之后,超载的部分也不用卸载,就直接放行,如果买了保护牌就更是畅通无阻。那么,如此治理超载的意义在哪里?
 
    执法机关是为了维护社会的正常交通秩序,保护道路设施而服务,现在却是在给破坏交通秩序,破坏道路安全的行为作掩护。滥用职权,借职务之便谋取利益,一切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是执法部门该有的态度。治理超载超限的目的是纠正规范,罚款只是一种治理手段,绝不是最终目的。

                                  

  • 【责任编辑:小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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