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贵州省货车总重逾49吨 “上路”将受重罚

日期:2017-03-22     来源:贵阳晚报     作者:佚名

从贵州省公路局获悉,到本月底以前,全省公路将全面控制住车货总重49吨以上的超限运输车辆上路行驶。

 

7.jpg


据介绍,目前贵州部分地区超限运输车辆不减反增。


面对此形势,2017年贵州省公路局确定治超近、远两个目标。


近期目标:3月底前,全面控制住车货总重49吨以上的超限运输车辆上路行驶。


远期目标:在电煤运输政策没有变动的情况下,对持有有效电煤运输通行证的车辆,车货总重49吨以下的不收费、不处罚、不御载,对其他货运车辆严格按《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规定执行,全面落实新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 【责任编辑:张东旭】

验证码: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卡车之友",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卡车之友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卡车之友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不良信息举报 频道信箱 给我们提意见 新版首页上线
关于我们 |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 卡车之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卡车之友网站 京ICP备1204618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75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