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技术交流

六部委泰达论坛发声:汽车产业坚定向好、新能源不动摇

日期:2019-09-06     来源:卡车之友网原创     作者:张久英

风起于青萍之末,浪成于微澜之间。中国汽车市场于2018年出现了28年以来首次下滑,产销分别下降4.2%和2.8%。进入2019年,受整体经济运行及供需求结构调整影响,汽车市场虽有促销式局部“回暖”,奈何大势低迷,以至整个产业链同期不振。于此环境,如何突破困局,如何取得全新发展?

 

image001.jpg


8月30日-9月1日,于天津召开的第十五届中国汽车产业发展(泰达)国际论坛,来自国家发改委、市场监管总局、财政部、工信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等国家部委主管部门领导分别做出方向性演讲,在总结汽车产业发展成果的基础上,结合目前行业和企业面临的问题、产业发展趋势,进行深入剖析和展望,并给出指导性意见——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可期,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不会动摇。


国家发改委:淘汰落后企业和产品 推进高水平开放合作

 

image003.jpg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发展司司长卢卫生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70年来中国汽车产业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历程,特别是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绩,产业规模全球第一,产业体系基本完善,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创新能力不断提升,自主品牌和新能源汽车发展成效显著,汽车产业成为国民经济重要的战略性、支柱性产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发展司司长卢卫生指出,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进入新时代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展现出更强大的生命力,中国汽车产业前景广阔。


卢卫生强调在顺应产业变革大势,推动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进程中要持续做好以下工作:“科学研判发展形势,坚持稳中求进;夯实产业技术基础,提升核心竞争力;保持国家战略主导,加快电动化、智能化发展;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进高水平开放合作”。


针对产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和主要矛盾,一方面要持续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有效防范产能过剩风险,淘汰落后企业和产品,使产能利用率保持在合理区间;另一方面要加强政策协调,优化制度供给,消除消费障碍,畅通市场循环。既要实施好《汽车产业投资管理规定》,加强产能监测预警和事中事后监管,整治违规建设项目,也要落实好《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 畅通资源循环利用实施方案(2019-2020年)》,更多使用改革办法释放汽车市场活力,促进汽车普及、升级和更新消费,增强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驱动力。


坚持市场化、法治化方向,着力破除制约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和市场壁垒,完善减税降费、公平竞争政策措施,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大力清除“僵尸企业”,营造更加良好的法规制度和产业发展环境。积极鼓励和深化推进企业合作、行业合作、产业链合作、国际合作,促进优势互补、跨界融合、协同发展、合作共赢。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市场准入环节给企业提供更多便利

 

image005.jpg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监督管理司司长刘卫军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监督管理司司长刘卫军认为,从发展角度应对我国汽车产业的发展充满信心。


市场监管总局一个很重要的主攻方向就是营造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让消费者放心的消费环境,充分利用以信用监管作用基础,以“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基本手段,同时以重点的监管为补充的新型监管体系,这样一个新型监管体系实际也是为企业在政府监管的层面上给予更加精准的,对企业影响最小的监管,让守法企业无事不扰,让违法企业高悬利剑。这就是执法监管改革的总原则。


刘卫军还特别强调,希望在市场准入环节给企业提供更多的便利,但是更多的需要在自愿性认证中提供更多优质的服务,为企业转型升级提供助力。


财政部:以纯电动为主的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不动摇

 

image007.jpg
财政部经济建设司一级巡视员宋秋玲


“十年前国际化刚刚起步,技术不高,产品的价格高昂。我国看准了发展方向,抓住战略机遇,将新能源汽车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十年来始终坚持纯电驱动战略不动摇,集中发展纯电为动力源的电动汽车,才形成了今年良好的发展局面。”


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新能源汽车的示范推广工作自2009年以来,不断创新,不断发展,为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护航助力。财政部经济建设司一级巡视员宋秋玲表示,十年来我国始终坚持纯电驱动战略不动摇,集中发展纯电动力源的电动汽车,有关部门建立了协调机制,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建立了投资准入、财政补贴、税收优惠、技术创新等“一揽子”的支持政策,涵盖研发、生产、消费、运行等各个环节,形成了全球最完善的政策支持体系和良好的产业发展生态。


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总体来看新能源汽车抓住了历史机遇,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应该清醒的看到,全球制造业竞争加剧,外部环境应该说不断恶化。我国新能源汽车与国际先进水平仍存在差距。


宋秋玲就目前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问题指出,“近期部分媒体片面解读国家将不再支持纯电动,转而支持燃料电池汽车,部分行业企业也认为我国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动摇。事实上,由于我国燃料电池汽车核心技术和零部件技术尚未突破,基础设施建设不足,标准法规缺失,氢气作为能源管理的体系尚未建立等等原因,目前尚不具备大规模的推广应用条件。同时,燃料电池汽车和纯电动汽车技术特点不同,有各自适合应用的场景,未来应该是互补、共存,而不是替代的关系”。


工信部:新能源汽车产业需转换发展动力

 

image009.jpg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副司长罗俊杰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已连续四年居世界首位,保有量占世界的50%以上。2019年1-7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70.1万辆和69.9万辆,同比增长39%和10.9%,继续保持良好势头。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共减少成品油的消耗2425万吨,有效缓解能源与环境压力发挥了十分重要作用。吸引资本、人才、技术聚集,带动投资、税收和就业,培育了巨大的新动能。


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在面临财政补贴退坡,产品竞争力仍需提高的特殊局面下,如何巩固和发展来之不易的良好势头,实现平稳过渡,急需转换发展动力,提升产品质量,优化配套环境,促进融合发展?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副司长罗俊杰透露,为了进一步明确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路径和政策支撑,凝聚行业共识,坚定发展信心,今年2月工信部牵头开展了新能源汽车产业2021-2035发展规划,要从降低资源消耗强度,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明确发展新能源汽车的战略导向,兼容多种技术路线的发展;提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激发企业自主创新动力和市场活力的对策,形成新能源汽车技术创新、推广应用与资源环境、社会运行的良性循环;处理好宏观和微观、当前和长远、国内和国际的关系,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完善基础设施,深化开放合作,走出一条更加协调、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新路。


交通部:减少行政干预,因地制宜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image011.jpg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蔡团结


目前全国公交车新能源汽车的比例已经超过50%,有些城市公交车和出租车已经实现了全部电动化。


关于新时期新阶段的新能源车推广,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蔡团结认为纯电动、混合动力、燃料电池汽车有各自的使用优势,应该根据各自的发展环境、发展目标坚持市场导向,减少行政干预,因地制宜让各方选择。


蔡团结着重指出,燃油车如果加速淘汰对企业产业的短期销售非常有好处,但是对行业资源是极大浪费。有的车很好,几年必须淘汰,所以汽车产业也在站在行业的角度思考问题,不能强制性的把有限的资源拆解、浪费。要积极推动运输产业与车辆生产企业加强衔接,强化用户需求对技术研发的有效引导,共同推动新能源技术路线的成熟和有效应用,来实现新能源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关于氢燃料技术,要集中开展氢燃料电池技术的观念技术攻关,实行产学研结合,尽快明确技术路线,氢燃料电池汽车,不要再走当时发展电动汽车,纯电动、混合动力的老路。


商务部:扩大汽车出口,从产销大国迈向贸易大国

 

image013.jpg
商务部对外贸易司副司长、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副主任宋先茂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汽车产业高速发展,对加快工业化进程、推动制造业创新发展、增加就业和促进消费升级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外贸领域,汽车产品进出口快速发展,对确定和巩固我国世界第一货物贸易大国的地位做出了积极贡献,当前我国正向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迈进,汽车产业将发挥更大的作用。


商务部对外贸易司副司长、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副主任宋先茂介绍,我国汽车产业外贸贸易保持稳中向好的态势,2001年到2012年,出口规模从2万辆增加到102万辆,年均增速38.7%;近年来汽车出口在百万量级稳中有升,去年增长11%,出口规模达到了115万辆,创历史新高。今年上半年在外贸发展环境十分严峻的形势下,汽车出口保持3.1%的增长。


从未来的发展来看,当前我国汽车产业出口仍处于初级阶段。与汽车产业的自身体量和实力不相符,与发达国家差距较大,未来发展的潜力巨大。


中国汽车产业出口面临着重要战略机遇期,当前我国汽车产业扩大出口面临重要的战略机遇期,从自身发展实力、国内竞争压力、外部政策环境等维度看,我国汽车走出去都面临有利条件,我们应该把握机遇,大力推动我国汽车产业扩大出口,实现高质量目前发展。从自身实力来看,我国汽车产业具备了大规模国际化的基础和条件。


                                  

  • 【责任编辑:卡友】

验证码: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卡车之友",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卡车之友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卡车之友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不良信息举报 频道信箱 给我们提意见 新版首页上线
关于我们 |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 卡车之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卡车之友网站 京ICP备1204618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75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