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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严查危险品车辆,4种行为将被整治

日期:2020-10-19     来源:卡车之家     作者:佚名

从2020年10月至2021年7月15日,吉林将对省内危险品运输车辆进行集中整治,整治重点是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挂靠运营”、非法改装、人员“无证上岗”和车辆不符合国家规定上路运行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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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排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准入情况,根据本地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销售的实际运输需求量,编制符合当地发展实际的危险货物运输行业发展规划,规范行业发展,防止无序增长。2021年底前彻底消除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挂靠运营”现象。


各地全面核查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严格查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从业人员无证上岗、未经培训合格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2021年3月底前彻底消除“无证上岗”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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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检查辖区内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审验情况,核查危货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是否合法有效,督促危货运输企业加强车辆技术管理工作,健全车辆技术管理制度,及时进行车辆维护,按时接受检验检测,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罐式车辆的罐体应具有市场监管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出厂检验合格证书和定期罐体年检合格报告。


危险货物运输企业严格按照《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要求,规范并统一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监控车载终端安装、使用及监管要求,利用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平台或者使用符合条件的社会化卫星定位系统监控平台,加强对车辆运行状态、罐体及货品安全状态、行进线路状况等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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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装载、充装前查验规定,依法从严查处未查验承运企业(单位)、车辆、罐体、人员资质和安全状况或者在查验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下向道路运输车辆装载或者充装危险化学品,以及超过车辆核定载荷装载或者超过容器核定压力充装危险化学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的,还应当检查确认车辆安装、粘贴符合《道路运输爆炸品和剧毒化学品车辆安全技术条件》(GB 20300)要求的安全标示牌。


                                  

  • 【责任编辑:徐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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