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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7月起陕西省将实施国六排放标准

日期:2019-04-09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4月3日,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陕西省蓝天保卫战2019年工作方案》,其中通过了优化6项政策、打好7场硬仗、强化7项保障措施、设区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下降4%、确保重污染天数明显减少、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除此之外还印发了2019年各市(区)空气质量考核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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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优良天数257天


宝鸡市优良天数276天


咸阳市优良天数264天


铜川市优良天数278天


渭南市优良天数269天


延安市优良天数306天


榆林市优良天数297天


汉中市优良天数290天


安康市优良天数311天


商洛市优良天数325天


10市平均优良天数287.3天


杨凌示范区优良天数269天


西咸新区优良天数246天


韩城市优良天数252天


陕西省蓝天保卫战2019年工作方案中还明确指出了:


第一

要严格执行过境柴油货运车辆避让西安绕城高速措施,通过限制性措施和经济激励政策,引导车辆从西咸北环线等线路分流。


第二

实施公交优先战略,加强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建设,实现公共交通无缝链接。


第三

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公交专用道等大容量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自行车专用道和行人步行道等城市慢行系统建设。


第四

坚决取缔“黑加油站点”,规范成品油市场秩序,全面加强油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用燃油行为。


第五

严厉打击新生产销售机动车环保不达标等违法行为。7月1日起,全省实施国六排放标准。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严格新车环保装置检验,在新车销售、检验、登记等场所开展环保装置抽查,保证新车环保装置生产一致性。


第六

关中地区在用工程机械,凡达不到《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规定的Ⅲ类限值标准的,6月1日起禁止在各市建成区内使用,10月1日起禁止在各市行政区域内使用。


第七

关中地区于2019年10月底前,陕北、陕南地区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秋冬季期间,各市重点加强对划定区域内作业工程机械的监督检查,每月抽查率达到50%以上,禁止超标排放工程机械使用。


其中第五条与我们许多人都息息相关:


7月1日起,全省实施国六排放标准,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


那么“国六”具体是个什么标准?

“国六”是指"国家第六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包括《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和《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2部分,是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压燃式及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对环境的污染,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制定。


                                  

  • 【责任编辑:玉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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