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印发实施。9月19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对其进行了解读。以下是《实施方案》中关于货车的内容:
一、提升机动车清洁化水平
全面落实大规模消费品以旧换新、提振新能源汽车消费政策,加快淘汰老旧汽车和高排放燃气货车。到2025年,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全省新能源汽车市场渗透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重点推动新能源汽车在城市公共交通、物流和环卫等领域应用,新增或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
在火电、钢铁、煤炭、焦化、有色冶炼、水泥等行业和物流园区推广新能源中重型货车,发展零排放货运车队。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到2025年,高速公路服务区快充站覆盖率100%,快充桩或预留安装条件的车位原则上不低于小型客车停车位的10%;推动经济干线、旅游干线等普通公路服务区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全省充电设施布局合理,建成充电桩40万台。
强化新生产货车监督抽查,实现系族全覆盖。加强在用车路检路查和入户检查,重点查处超标排放和后处理装置造假等情况。全面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和机动车排放召回制度,强化年检机构监管执法。按照《重点行业移动源监管与核查技术指南》要求,推进重点行业企业运输车辆门禁系统建设联网。
二、加强成品油质量监管
加强油品全环节监管,全面清理整顿自建油罐、流动加油车(船)和黑加油站点,坚决打击将非标油品作为发动机燃料销售等行为。提升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油箱中柴油抽测频次,对发现线索进行溯源,严厉追究相关生产、销售、运输者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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