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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政策!深圳电动货车补贴按国补50%

日期:2018-09-07     来源:电动汽车资源网     作者:佚名

近日,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和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员会草拟了《深圳市2018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其中明确了2018年电动货车的地方补贴标准。


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2018年6月12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车、纯电动客车、纯电动货车和专用车按照财建〔2018〕18号文对应标准的0.5倍补贴,燃料电池汽车按照财建〔2018〕18号文对应标准的1倍补贴。具体如下:


纯电动货车和专用车

纯电动货车和专用车以提供驱动动力的动力电池总储电量为依据,采取分段超额累退方式给予补贴,单车补贴上限为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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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政策还明确了深圳市内的动力电池回收补贴,对于在深圳市销售新能源汽车的企业,包括本地生产企业和外地生产企业在深圳授权的法人销售企业,应按20元/千瓦时的标准专项计提动力电池回收处理资金。对按要求计提了动力电池回收处理资金的,按经审计确定的金额的50%对企业给予补贴,补贴资金应专项用于动力电池回收。


纯电动货车和专用车技术要求

(一)装载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不低于115Wh/kg。


(二)纯电动货车、运输类专用车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Ekg)不高于0.4Wh/km?kg,对0.35-0.4 Wh/km?kg(含)的按0.2倍补贴,对0.35Wh/km?kg及以下的按1倍补贴。


(三)作业类纯电动专用车吨百公里电耗(按试验质量)不超过8kWh。


此外,深圳市对于电动货车的补贴条件同样按照财建〔2018〕18号文规定,对新能源货车申请财政补贴要求运营里程达到2万公里。


总体而言,深圳市电动货车的地方补贴依旧按照国补的50%进行,补贴力度依旧强大,同时深圳市还独立推出了新能源物流车运营补贴政策,相比国内其他城市,补贴力度之大无人能及。从这份政策中也能看到,未来的电动车补贴,特别是物流车,将会逐步转移到运营补贴、充电站基础设施以及充电补贴上去。


                                  

  • 【责任编辑:玉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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