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公路限速标准重大变革 超速不足10%不罚 连续超速只罚一次

日期:2018-07-31     来源:山东新闻网     作者:佚名

7月18日,山东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出台了《全面改进和规范公路限速及测速八条工作措施》,并集中开展为期6个月的限速路段集中整治排查。

 

1.jpg


1、同路同方向设置测速点,间距不得小于6公里


2、同车同路同方向的连续超速行为,只罚一次


3、公路超速<10%的予以警告,不罚款、不记分


4、低于60公里的限速路,超速<50%的只警告不处罚


5、高速路<100公里的超速,未造成事故的不处罚


之前被广大司机吐槽的山东高速忽高忽低的限速问题,在本次整改中有望得到解决。另外,高速上一些不合理的罚款现象也将整改。这对卡友来说确实是个好消息。


具体八项工作措施如下:
一、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在全省公安机关部署开展为期6个月的公路限速及测速取证设备设置突出问题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以高速公路、国省道、城市道路、县乡公路和事故多发路段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改道路限速值过低、测速设备设置不当、测速提示不到位、超速处罚不规范等突出问题。


二、完善测速路段提示标志

桥涵、隧道、学校、村庄、水源地、施工作业区、急弯、陡坡、视距不良、路侧险要以及交通事故多发等路段的限速值与前后道路不一致,限速差值超过20公里/小时的,采取提前预告或逐级限速等方式,提前设置限速原因提示牌和逐级降速标志,引导车辆平稳减速,避免 “断崖式”道路限速。


三、规范测速取证设备设置

将测速点设置在道路通行秩序较乱、交通事故较多或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路段。出于安全考虑,对确需设置测速点的,同一道路同一方向交警部门设置的测速点间距不得小于6公里。进出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立交桥匝道不设置测速设备。


四、连续超速违法只罚一次

同一车辆在同一道路的同一行驶方向,超速违法行为处于持续状态,同一交警大队只处罚一次超速违法行为。


五、轻微超速违法不予处罚

公路上超速不足10%的违法行为,予以警告,不罚款、不记分;公路设计时速低于60公里/小时的公路上超速不足50%的违法行为,予以警告,不罚款、不记分。高速公路上,车速100公里/小时以下的和桥梁、隧道、施工路段车速80公里/小时以下的超速违法行为,未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不予处罚。


六、公开公示限速测速信息

利用多种媒体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开公示道路限速值、测速路段及点位等信息,公布桥涵、隧道、学校、村庄、水源地、施工作业区、急弯、陡坡、视距不良、路侧险要以及交通事故多发等路段的限速值及限速原因。加强交通违法信息告知力度,利用短信、微信、手机APP等渠道,及时告知提示交通违法信息。


七、畅通社情民意沟通渠道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交警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通“交警警事听您说”专栏,集中受理群众对全省道路限速管理工作的各类咨询、投诉、建议,及时整理反馈社情民意。


八、构建排查维护长效机制

制定出台《山东省公路限速及测速取证设备设置工作规范》,对道路限速值确定原则、测速设备设置依据、测速标志设置要求、限速值调整工作流程和限速告知提示等内容进行明确,规范基层公安机关限速管理工作程序和执法流程,推动道路限速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长效化。


                                  

  • 【责任编辑:玉兰】

验证码: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卡车之友",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卡车之友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卡车之友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不良信息举报 频道信箱 给我们提意见 新版首页上线
关于我们 |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 卡车之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卡车之友网站 京ICP备1204618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75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