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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停车三角牌须放150米外 若设置不当违法又担责

日期:2018-03-12     来源:天津日报     作者:佚名

据2018年3月12日获悉,高速交警在集中检查中发现,部分驾驶人虽然知道车辆故障后需在高速公路上停车时应设置警告标志(俗称“三角牌”),但并不清楚应具体如何设置才符合法律规定。高速交警提示,警告标志设置不当不仅属于交通违法,如发生事故,驾驶人还要至少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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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停车三角牌须放150米外


据了解,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时发生故障或抛锚,必须停车修理时,一些驾驶人往往会忽视在车辆后方规定距离处设置警告标志。如此一来,后方来车无法及时察觉前方情况,高速公路上车速又快,在来不及采取躲避等有效措施的情况下,很可能引发二次交通事故。交管部门介绍,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难以移动的,应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在故障车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设置警告标志,车上人员应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并报警。如发生追尾事故,一般前车驾驶人不承担事故责任,但如果前车遇事故或车辆故障等情况停车后,未按规定放置警告设施,致后车观察不清从而引发交通事故的,前车驾驶人至少要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其中,未放置警告标志和放置距离不到位两种情况,都包括在未按规定放置警告设施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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