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注意!河南严查大货车号牌不净、尾灯不亮

日期:2017-10-26     来源:河南高速公安     作者:佚名

高速路上经常能见到大货车号牌被灰尘蒙住、车尾灯破损的情况,尤其是在夜间给高速路上的行驶车辆带来安全隐患。10月25日,河南省高速交警通报称将对该类违法行为采取“亮尾”行动。

 

1.jpg


省高速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本次行动将开展“限速、控距、亮尾”整治,严查大货车号牌不净、放大号不清、反光条不明等违法行为。

 

2.jpg


“大货车故意遮挡污损号牌、放大号不清或反光条破损、尾灯不亮或加装后射灯等情况严重影响高速公路的安全行车秩序,特别是在夜间或雾天,极易导致追尾事故发生。”

 

3.jpg


该负责人表示,本次“亮尾”行动,将在高速公路出入口、服务区发现查处灯光不全、尾灯不亮、反光条破损、车尾污盖等“黑尾”车辆,在高速路面加强巡逻管控严查货车野蛮驾驶违法行为,依法处罚并及时消除违法状态。

 

4.jpg
一位货车司机擦货车尾部,号牌被灰尘糊了个严实。


除此之外,高速交警还将采取“降速”行动。利用电子警察等科技设备开展定点测速和区间测速,实时抓拍超速、大车违法占道等违法。

 

5.jpg


“我们将依托交通安全执法站、公安检查站和移动工作站,通过缉查布控系统智能报警,严查故意遮挡、污损或不悬挂号牌违法车辆,全面落实‘限速、控距、亮尾’的要求,护航群众平安出行。”

 

6.jpg


据悉,在行动中,河南高速交警将严格货车肇事事故责任追究,对发生货车肇事事故的驾驶员、车主、运输企业等相关过错方将依法追究事故责任,使相关责任方深刻认识到,只要没有尽到安全管理责任就会被追责,督促其切实负起责任规范管理,消除安全隐患。

 

7.jpg


相关法规链接:
1.货车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喷涂放大的号牌不清晰的,依法处200元罚款。


2.货车、挂车未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依法处200元罚款。


3.在同车道行驶中,不按规定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的,依法处200元罚款。


4.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依法处200元罚款,记12分。


5.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依法处200元罚款,记12分。


6.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的,依法处200元罚款,记12分。


7.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的,依法处200元罚款,记12分。


8.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驾驶中型以上货车在高速公路上超速未达20%的,依法处200元罚款,记6分。


10.驾驶中型以上货车在高速公路上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50%的,依法处200元罚款,记12分。


11.驾驶中型以上货车在高速公路上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依法处200-2000元罚款,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责任编辑:卡友】

验证码: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卡车之友",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卡车之友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卡车之友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不良信息举报 频道信箱 给我们提意见 新版首页上线
关于我们 |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 卡车之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卡车之友网站 京ICP备1204618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75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