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力度加大!交通部推出公众号和APP执法检查不合规轿运车

日期:2017-06-08     来源:交通部     作者:佚名

通知原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按照《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方案》(交办运〔2016〕107号)和《关于做好车辆运输车第二阶段治理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17〕546号)要求,为督促在用不合规车辆运输车按期退出,部组织开发了在用不合规车辆运输车信息申报录入系统、“车辆运输车治理APP”和“12328”微信公众号,督促企业制定了在用不合规车辆运输车退出计划,请各省(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各地交通运输部门根据不合规车辆运输车退出计划开展执法检查,有关要求如下: 


一、根据车辆运输车申报信息开展执法检查。

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组织各地公路管理机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交通运输执法部门下载使用“车辆运输车治理APP”或关注“12328”微信公众号(下载使用方式见附件1),熟练掌握操作使用方式,在车辆运输车执法检查中使用“车辆运输车治理APP”或“12328”微信公众号查询不合规车辆运输车是否允许过渡运行。对于完成申报审核、未到退出期限且符合载运标准的不合规车辆运输车,不得以车辆超长、超宽、超高、非法改装、未经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等理由禁止其驶入高速公路或者进行处罚。


二、做好重点时段的执法检查。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按照“车辆运输车治理APP”和“12328”微信公众号,加强对未在申报系统申报的、超出淘汰退出期限的和不符合载运标准的不合规车辆运输车的执法检查。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以2017年7月、10月及2018年1月、4月、7月等五个时段为重点,根据本地乘用车制造企业厂区分布及车辆运输车行驶通道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检查。从6月1日起,重点查处未在申报系统中申报审核,通过“车辆运输车治理APP”和“12328”微信公众号查询不到的不合规车辆运输车。对于允许过渡运行的不合规车辆运输车装载乘用车以外货物的,要依法进行处罚。


三、强化源头管控,督促不合规车辆按期退出。

各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通过申报系统省级账户下载本省不合规车辆运输车信息及退出计划(下载方式见附件2),将本省不合规车辆运输车退出计划分解到各地市、各县运管部门,督促各地根据不合规车辆运输车信息及退出计划对本辖区车辆运输挂车逐一进行核查,并将退出计划通报经营业户。各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建立车辆运输车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人,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加强对乘用车集中装车点、物流场站的监督检查,督促经营业户不合规车辆按期退出。 

 

1.jpg


联系人: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闫卫坡 010-65292751;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张晋姝 010-65293432;


交通运输部通信信息中心周兴旺 010-65299616。


附件:1.“车辆运输车治理APP”和“12328”微信公众号下载使用方式


2.各省不合规车辆运输车信息及退出计划下载方式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17年5月25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建设兵团公路管理局(处)、道路运输管理局(处)、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附件1:
“车辆运输车治理APP”和“12328”微信公众号下载使用方式

一、“车辆运输车治理APP”下载使用方式


(一)“车辆运输车治理APP”下载


方式一:扫描下方二维码,直接下载APP


方式二:通过应用软件(苹果手机使用App store,安卓系统手机使用应用宝)搜索“车辆运输车治理”直接下载APP。


(二)“车辆运输车治理APP”使用


打开APP,点击车辆查询进入查询界面,输入待查不合规车辆运输挂车牌号,点击查询后显示查询结果。


二、“12328”微信公众号使用方式

“12328”微信公众号使用方式如下所示:


(一)关注“12328”微信公众号;


(二)进入公众号,点击“业务受理”;


(三)点击“专项服务”,进入不合规车辆运输车专项治理板块;


(四)点击“车辆查询”,进入界面查询不合规车辆运输车。


附件2:
各省不合规车辆运输车信息及退出计划下载方式

一、各省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通过省级账登录不合规车辆运输车信息申报录入系统。申报系统网址:http://202.96.42.106:8091/trans/login/login.htm。


二、点击“车辆退出信息查询”进入查询界面,即可下载本省车辆信息及退出计划。


                                  

 


                                  

  • 【责任编辑:玉兰】

验证码: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卡车之友",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卡车之友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卡车之友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不良信息举报 频道信箱 给我们提意见 新版首页上线
关于我们 |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 卡车之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卡车之友网站 京ICP备1204618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75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