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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环保税,轮胎企业该何去何从?

日期:2016-12-30     来源:中国轮胎商务网     作者:佚名

12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并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届时,新推行的排污收费制度将给轮胎制造这样的污染排放性企业带来一系列的巨大冲击。据中国轮胎商务网了解,此次提出的环境保护税从税收杠杆入手,企业多排污就多交税;而履行好环保责任的企业,将可以得到减税优惠。另有分析称,环保税开征后税收收入将大幅提高,预计每年环保税征收规模可达5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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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轮胎企业中,不达标的轮胎生产工艺会向大气中释放大量硫化氢、二氧化硫、苯类、二甲苯类等有毒有害气体。同时产生的废料、废油也会污染土壤和水源。因此毫无疑问相当一部分轮胎企业都将是此次税法的征收对象。《环境保护税法》明确,纳税人应当向应税污染物排放地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环境保护税按月计算,按季申报缴纳。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缴纳的,可以按次申报缴纳。应纳税额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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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环境保护税法》也给出了减收环境保护税的范围: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三十的,减按百分之七十五征收环境保护税。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百分之五十的,减按百分之五十征收环境保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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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来看,此次税法改革来势汹汹,作为轮胎企业首先要淘汰落后产能,减少污染。其次提高生产工艺,实现全领域智能化、全流程自动化、全方位绿色化,建成智慧型工厂。而资金有限制或是客观条件不允许的企业,则要增加环保设施,尽量减少污染物带来的影响。


                                  

  • 【责任编辑:张东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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