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郑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召开全市治超工作适用《安全生产法》部署会议,会议决定即日起,在治超工作中对发现的“百吨王”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将适用《安全生产法》对车辆所属运输企业进行处罚。
一是对首次被查扣“百吨王”的运输企业由执法部门进行约谈,并做出行政指导,同时抄告属地许可部门。
二是对再次被查扣“百吨王”的运输企业,执法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责令改正并予以处罚。处罚标准采用“河南省应急管理厅实施《安全生产法》相关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1年版)”。同时抄告属地许可部门。
三是对多次被查扣“百吨王”的运输企业,执法部门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处罚外,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同时抄告属地许可部门。
四是对在治超非现场执法中发现的“百吨王”运输企业,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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