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召开专题会议,决定从3月23日至5月31日开展为期十周的春季公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其中清明节、五一节等重要节点分别安排全省统一行动周,每月逢五为全省统一行动日,重拳治理易扰乱秩序、易肇事肇祸的交通违法行为。
一、重点车辆 (7类)
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车辆、货运车辆、工程运输车辆(含渣土运输、商品混凝土搅拌运输)、6座以上小客车以及农村地区三轮车。
二、重点违法(7+5类)
普通公路上重点治理酒驾醉驾、超载、超员、违法载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未按规定佩戴头盔、分心驾驶;高速公路上重点治理疲劳驾驶、分心驾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三、重点公路(5+3)
确定国道228线、324线、316线、319线、205线以及沈海高速、甬莞高速、沙厦高速等作为统一行动周、“逢5”统一行动日整治重点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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