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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四、国五禁行!多地通知发布!

日期:2024-01-15     来源:卡团      作者:小编辑

近日,多地对货车进行限禁行,国四国五卡车受到通行限制,经过这里的卡友注意:


陕西咸阳
咸阳市定于2024年1月10日19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信息,并于1月11日18时起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措施,响应区域为咸阳市辖区全域范围。


移动源减排措施:
除特殊车辆外,主城区及县城建成区内禁止国V及以下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含燃气)和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上路行驶。加大重点路段重型柴油货车、高排放车辆尾气路检和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城市重点区域交通疏导。引导过境大型柴油货车避开主城区行驶。加大建筑垃圾、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抛洒滴漏查处频次。


矿山(含煤矿)、洗煤厂、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日载货车辆进出10辆次以上)的单位禁止使用国IV及以下重型和中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殊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


停止全市砂石厂、砖瓦厂、白灰厂、骨料厂等物料运输。


陕西西安
经西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指挥部办公室于2024年1月10日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信息,于2024年1月11日18时执行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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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减排措施中要求:
公安部门做好限行区域内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工作;严格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柴油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市政告字〔2023〕7号),做好柴油货车管控工作;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过境货车通行管理的通告》(市政告字〔2023〕8号),做好过境车辆绕行工作;做好全市范围内建筑垃圾、砂石运输等高排放车辆禁行工作(抢修抢险车辆、涉保障类工程运输车辆除外);督导燃料种类为柴油的重型载货汽车每日7:00—21:00禁止上路行驶 (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和抢修抢险车辆除外);加强“高峰”时段的交通疏导,减少车辆怠速时间;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做好超标排放车辆查处工作。


资源规划、交通部门督导矿山、物流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日载货车辆进出10辆次及以上)的单位,停止使用国Ⅳ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


河南郑州
郑州市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自1月10日18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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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落实好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面源等污染源减排措施。包括国四柴油货车禁止驶入北四环路(大河路,不含本路)以南、东四环路(含本路)以西、南四环路(含本路)以北、西四环路(含本路)以东区域内(区域内连霍高速不限行)等。


本轮预警预计1月15日解除,具体解除时间根据会商研判结果以正式通知为准。


河南南阳
南阳市决定自2024年1月11日8时起,在全市范围内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Ⅲ级响应)。


建筑垃圾清运车辆、渣土运输车和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涉及重点建设项目、民生工程、应急抢险施工以及生态环境要素保障白名单单位保障的运输车辆除外)


原则上,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城市和县城建成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


天津
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从今日(1月11日)18时起启动Ⅲ级应急响应。据专家预测,本轮污染过程将在14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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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部署,黄色预警期间,本市实施强制性减排措施,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建筑垃圾、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上路行驶等。


安徽亳州

亳州市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于1月11日9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机动车污染控制。城区禁行国五以下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货车。矿山(含煤矿)、洗煤厂、港口、物流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次)的单位停止使用国五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车辆)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城区内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混凝土罐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禁止上路行驶。


安徽蚌埠
经蚌埠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决定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 19 时启动 Ⅲ 级应急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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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矿山(含煤矿)、洗煤厂、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次)的单位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车辆(含燃气车辆)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


河北沧州
沧州市于2024年1月10日18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启动II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要求:
移动源管控措施。工业企业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有特殊要求的严格按照减排清单车辆管控要求落实。原则上,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中心城区、县(市、区)城区内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


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类)、料场等涉及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本市及外埠牌照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高速公路除外)实施绕行措施,不得进入中心城区的高速合围区(保证安全生产运行,运输民生保障物资或特殊需求产品,承担急救、抢险等任务,挂新能源牌照及本市未更换新能源牌照的新能源汽车除外)。


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


河北衡水
衡水市定于2024年1月10日18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移动源污染减排措施:
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主城区外环线(起始点自胜利东路京九地道桥—胜利东路—京衡大街—南外环—东湖大道—滏阳一路—前进大街—南环西路—西外环—北外环—至胜利东路交汇处)以内(含)区域、县(市、区)主城区(各县(市、区)自定范围)内全天禁止重型和中型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皮卡车除外)和拖拉机通行;营运小型货车(蓝牌)要遵守交管部门货车限行规定,办理市区通行证,按照规定时间路线行驶。


山西太原
1月10日,太原市改善省城环境质量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2023-2024年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保障第9号调度令,确定1月11日0时至13日24时,对4类污染源采取减排措施。


在移动源管控上,要求在全市主要入市路口和路段(307国道和208国道南部入市口、汾东南路、晋阳大道、晋祠路、泥向线、阳兴大道、新兰路)合理设置24小时卡口值班,对燃油燃气中重型货车落实减排措施予以检查。高速环线以内(小牛线以北),对非道路移动机械、中重型燃油车、燃气货车(含混凝土搅拌车)等提出管控要求。


山东德州
德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自2024年1月11日9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12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移动源控制措施。矿山(含煤矿)、洗煤厂、物流(除民生保障类)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日载货车辆进出10辆次以上)的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除外)。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特种任务车辆外,城市主城区、县(市、区)城区内应禁止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和中型柴油货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通行。


                                  

  • 【责任编辑:卡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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