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份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官方函在网上流传,这份官方函明确指出,蓝牌二轴货车车货总重超过10吨不得放行进入高速。
具体内容如下:
今年以来,全省发生一次死亡3 人以上涉及轻型货车的事故5 起,同比增加4起,上升 400%,涉及轻型货车交通事故占比较高。
为深入推进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加强轻型货车交通安全管理,预防涉及轻型货车交通事故,按照《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关于加强全省轻型货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相关工作要求函告如下:
一、各收费站严格把关,落实蓝牌二轴货车车货总重量超过10 吨不得放行进入高速公路,进行对返工作的管理措施。
二、发现轻型货车非法改装、超载等违法行为及时通报辖区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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