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执法人员不可“任性”:否则后果自负

日期:2020-06-23     来源:中国江西网     作者:张丽云

824638.jpg!601.jpg

鹰潭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白露治超站网上舆情处置情况的汇报


6月6日,鹰潭市交通运输局白露超限超载车辆检测站工作人员桂伟在处理一起违法超限运输车辆过程中,因执法程序不规范,被投诉至“问政江西”平台,后经《江南都市报》、中国江西网等媒体报道和微观鹰潭等微信公众号转载,发酵成一起负面舆情,并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不良影响。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1.事件经过
6月6日晚上11时,白露超限超载车辆检测站五中队中队长桂伟带路政、交警人员进行联合治超,巡查至320国道龙虎山大道交汇处时发现由余江往贵溪方向的两台半挂货车(赣CB8409、赣C3A027)涉嫌超宽,并引导至白露治超站检查。经查,发现两台货车均未办理《超限运输许可证》,车载实际宽度为4.2米,超过3.75米以内的标准宽,存在违法超限运输的行为,检测结果得到车队负责人吴勇的认可。同时,吴勇还认为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态度和蔼、文明廉洁。


当事人吴勇解释,两台车均为市重点工程运输设备,为追赶工程进度,在未办理相关证件情况下超限运输。桂伟为便于后续处理,暂扣了车辆相关证件,要求车辆回工地卸载完以后再到白露治超站接受处理。当事人吴勇将两辆货车的证件(赣CB8409的行驶证、道路运输证,赣C58Q7挂行驶证、道路运输证,赣C3A027行驶证、赣C04Z6挂行驶证,晏伟斌从业资格证一共7本)交给了治超站工作人员汪伙平后,货车予以放行。次日,汪伙平将证件交由桂伟保管。6月12日下午,桂伟将两台货车的牵引车行驶证、挂车行驶证共4本移交给了驻站交警保管。


6月9日,吴勇两次电话联系桂伟咨询违法超限运输处理事宜,桂伟第一次表示每台最少罚5000元扣6分,两台车一共10000元扣12分;第二次表示每台车罚4000元,共8000元,不需要扣分。两次意见吴勇均不接受。6月10日,吴勇再次来到白露治超站要求处理,桂伟表示最低每台罚3000元不扣分,后又降低至每台罚2500元,两台共计5000元,吴勇没有接受也未交纳罚款。


以上情况,桂伟均未向相关领导汇报。


2.处理过程及结果
处置过程中,市交通运输局始终坚持实事求是,不护短、不包庇、不遮掩的工作原则。


6月11日后,局党委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调查组进驻白露治超站调查核实情况,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当天冒雨到白露治超站实地了解情况并当场询问了桂伟本人。


6月12日,局党委紧急召开党委会议,研究事件处理,决定对桂伟涉嫌违纪问题立案调查。


6月15日,召开局党委会议,经研究,决定:责令白露治超站免去桂伟中队长职务,调离执法岗位,并给予警告处分;对白露治超站站长周建芳提醒谈话处理,对分管副站长彭样华批评教育,免去周建芳站长职务;对白露治超站舆情问题在全局进行通报,举一反三,开展警示教育;责成白露治超站依法依规处理涉及舆情的违法超限行为,进一步加强执法人员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执法业务培训。


目前,白露治超站已通知相关当事人来站接受对违法超限行为的处理。


3.整改措施
此次事件充分暴露了市交通运输局一线执法人员素质不过硬,应对舆情和媒体能力弱的实际,通过汲取此次舆情教训,下步做好以下三个方面:
(一)认真善后,及时消除负面影响。根据局党委会议决定,严格落实对当事人违纪行为的处理,依法依规对违法超限运输车辆的处理,主动对接上级宣传部门和相关媒体,加强对此次舆情的正面引导,及时消除负面影响。


(二)举一反三,规范一线执法行为。在全系统开展执法行为自查和整治行动,适时组织覆盖全系统的执法轮训,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加强对一线执法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做到依法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


(三)加强教育,提升应对舆情能力。此次事件中,小情况引发大舆情,教训极为深刻,充分暴露一线执法人员应对舆情能力缺乏。下步,将加大全系统执法人员应对舆情的专业知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培训,掌握舆论主动权,自觉接受媒体监督。


                                  

  • 【责任编辑:卡友】

验证码: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卡车之友",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卡车之友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卡车之友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不良信息举报 频道信箱 给我们提意见 新版首页上线
关于我们 |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 卡车之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卡车之友网站 京ICP备1204618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75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