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河北邢台:禁止国五以下货车进入主城区

日期:2020-04-28     来源:卡车驿站社区      作者:佚名

近日,邢台市发布了《关于严格管控柴油货车进入主城区有关规定的通告》,《通告》对柴油货车进入主城区做出严格管控。

 

43.jpg


以下为《通告》原文:


为严格柴油货车管控,强化通行证管理,确保进入主城区柴油货车排放达标,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主城区环境质量,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现就进入主城区的柴油货车管控要求通告如下:


一、所有进入主城区的柴油货车应为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含燃气车辆),应在车辆检验有效期限内。


二、所有进入主城区的柴油货车应在龙岗大街与107国道南口、中兴大街与东华路口、中兴大街与西外环口、新兴大街与西外环口、港口大街与东华路口、祥和大街与107国道口、祥和大街与钢铁路口、钢铁路与龙岗大街口等8个进市交警执勤点进行尾气排放检测,合格后办理进市通行证。


三、对于未办理通行证,擅自进入主城区的柴油货车,由公安交警部门按照闯禁行行为,根据累加的抓拍次数,依法处罚。


四、对于闯禁行车辆,造成限高设施损坏的,应赔偿设施损失,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之规定,以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取消柴油货车运营资质。


五、通过闯禁行柴油货车运行轨迹,倒查车辆使用方(用车企业)相关责任,严惩违规运输行为,直至停业整改。


特此通告。


邢台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责任编辑:张东旭】

验证码: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卡车之友",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本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卡车之友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卡车之友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不良信息举报 频道信箱 给我们提意见 新版首页上线
关于我们 |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版权所有 卡车之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卡车之友网站 京ICP备12046180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75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