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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禁止不必要环保执法,消除模糊条款!

日期:2020-03-17     来源:固特异卡客车轮胎      作者:佚名

随着国内疫情状况的好转,各地纷纷复工复产,路上的货车也变得多了起来,渐渐的恢复了往日的繁荣。2020年作为蓝天保卫战的决战之年,各地也在紧锣密鼓的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全面冲刺蓝天保卫战!


多地开展蓝天保卫战
山东德州:国四货车限行,违者劝返!
河北省:强制重点用车单位签署承诺书,国五以下禁入单位!
天津:宣布全面冲刺蓝天保卫战!
甘肃临泽:持续整治渣土车,打赢蓝天保卫战!
辽宁大连:九大领域91项举措,助力大连打赢蓝天保卫战!
山西省:出台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决战计划!
……


打响蓝天保卫战,改善大气环境是好事,但此前因为一味治理环境,由此引发的不和谐现象也时有发生。


对此,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也曾明确表态:严禁为应付督察不分青红皂白地采取紧急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以及“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特别是对涉及民生的产业或领域,更应当妥善处理、分类施策、有序推进,坚决禁止搞“一刀切”行为。


3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进一步明确环境治理和执法检查中的责任与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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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重复执法问题
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切实解决多头多层重复执法问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立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立改废释和地方立法等情况,进行补充、细化和完善,建立动态调整和长效管理机制。有关事项和目录按程序审核确认后,要在政府门户网站等载体上以适当方式公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没有法律依据不得执法!

切实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的源头治理。凡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执法事项一律取消。需要保留或新增的执法事项,要依法逐条逐项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审查。


有权必有责!

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逐一厘清与行政执法权相对应的责任事项,明确责任主体、问责依据、追责情形和免责事由,健全问责机制。严禁以属地管理为名将执法责任转嫁给基层。对不按要求履职尽责的单位和个人,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压减自由裁量权
编制统一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程和操作手册,明确执法事项的工作程序、履职要求、办理时限、行为规范等,消除行政执法中的模糊条款,压减自由裁量权,促进同一事项相同情形同标准处罚、无差别执法。


正如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部长李干杰所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定要依法依规开展,千万别图一时痛快,不能过于理论化和理想化。我们只要把法律法规标准规定的事情做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就能打好,目标任务就能完成。尽管还有很多事情也应该做,但是如果还没有上升到法律法规标准层面,就可先放一放。因为问题不是一天两天积累形成的,解决起来也绝非一夜之间。


此次,国家出面约束各地环保治理中的过激行为:完善法律,消除模糊条款,削减自由裁量权,违法必究。这对于卡友们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


                                  

  • 【责任编辑:张东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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