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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开始 防止通行费漏征 江西治理高速通行秩序

日期:2014-08-28     来源:互联网     作者:莉娜

    日前,江西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军区司令部、省武警总队联合下发通知,决定9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将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高速公路车辆通行秩序专项治理活动。旨在通过本活动初步形成“统一领导、部门协调、各方联动”的长效治理机制净化交通安全环境,大幅降低高速公路通行费漏征率。

 


 

    据悉,本次专项治理活动的重点为收费站正常的营运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具体治理内容包括,以各种理由拒交、逃交、少交高速公路通行费的行为;绿通、超限超载货车反复称重影响通行秩序的行为;假冒军队、武警车辆逃交国家各种费款的违法行为;行人、非机动车、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的车辆(机动车未悬挂车牌上高速)的违法行为;故意闯站、结队冲岗拒交通行费、故意堵塞车道等造成交通中断、扰乱收费秩序的违法行为。

 

    交警将重点管理治征交矛盾突出的收费站

    通知要求,高速交警部门要协助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妥善处理发生在收费站的各类突发事件,维护车辆通行秩序。对治安环境差、征交矛盾突出的收费站,要派出警力重点管理。对车辆不按规定安装号牌、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要按照相关法规严厉查处;对故意冲、闯、围堵收费站、破坏收费设施、打骂侮辱收费人员等违法行为,要先期迅速处置并移交地方治安部门。

 

    专项治理期间,高速交警部门将进一步提升路面巡逻勤务效率,提高管事率,结合辖区行人违法特点,针对性采取联合巡查、加密巡查班次、成立整治专班等方式,加大对行人多发时段、路段的路面管控,做到发现一起,教育一起,消除一起。

 

    载重量过10吨的军牌运输车一律暂留“验身”

    专项整治期间,军队车辆监督部门将联合公安、交通部门严厉打击假冒军队车辆的行为,严格查处利用部队号牌进行非法营运的行为,重点打击大吨位假冒军车。公安、交通部门对于悬挂军车号牌载重量超过10吨(不含)的非军事用途和非军事单位工作生活保障运输车,特别是集装箱车和货柜车,一律予以暂时滞留,及时通知当地警备部门或指定单位军交运输部门,查清号牌真伪、车辆来源。

 

    属假冒军车的,由省军区司令部或省武警总队依法处理,并追缴其欠缴的各种规费。属违规营运的要对该单位进行通报,并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查扣的涉案人员和车辆。

 

    恶意堵塞收费车道的或将被拖离

    通知要求,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坚决做到依法执收、应征不漏,严禁私放“特权车”、“人情车”。对违反高速公路管理条例、不交纳高速公路通行费强行通过收费站的,路段经营管理单位可按《江西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加收其应交高速公路通行费2倍的费款。对拒不交纳通行费、恶意堵占收费车道的车辆,为保障道路的畅通,路段经营管理单位可将车辆拖离车道,待其按章交费后放行。对出现冲闯、打砸收费站、伤害收费人员等情况。收费站可将车辆暂时滞留并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高速路政管理总队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恶意堵塞收费车道等行为,必要时可以协助使用清障车将堵塞收费车道车辆拖离现场,确保收费车道安全通畅。(文/蔡栩、付森、欧阳远媛)

 


                                  

  • 【责任编辑: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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