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泸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从6月5日开始至8月5日结束,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机动车涉牌涉证和危险物品运输违法行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为: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等机动车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无《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擅自运输;伪造、变造、买卖、出借或以其他方式转让《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或使用作废《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超速、超载、不按规定时间和路线通行、进入禁止通行区域及违法停车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非法携带枪支、管制刀(器)具和非法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等其他违法行为。
整治中,公安交警部门将采取下列工作措施:一是建立健全反恐防控机制。充分立足严厉打击和有效防范暴力恐怖活动,加强与辖区刑侦、治安、巡警等相关警种和安监、交通等相关部门联系,建立信息共享、密切合作、快速反应、有力防范、严厉打击工作机制。二是认真组织开展查缉培训。组织民警,从实战出发,针对严厉打击和有效防范暴恐活动工作需要,邀请刑侦、治安、安监、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检查、搜查、缉控车辆及人员环节、流程、查验运输危险物品车辆相关证件和资质等专业知识培训。三是严查严控重点可疑车辆。
强化公共停车场(点)、人员集中、商铺集中等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路段的流动巡逻,及时发现和查处可疑车辆、可疑人员、可疑物品,切实做好查验和防范工作,并及时查处擅自进入禁行区域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四是充分用足用够法律手段。针对不同情况,分别作出扣留、收缴、顶格罚款、暂扣、吊销及刑事拘留等相应处罚。五是强化业务关口和源头管理。严把车辆及驾驶人相关业务关口,加强业务大厅和院内停车场管理,发现可疑车辆或人员,迅速采取果断控制措施。六是充分发挥科技装备作用。充分利用交通技术监控、公路卡口、缉查布控、车载查询终端系统和移动警务通等科技装备,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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