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货车司机于师傅向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吐槽:“十来多公里的路程给拖过去,结果整了2.1万多元。”
交费放车没得选择
“不签字不让走,车没坏,交完钱开着走了”。
10月23日,华商报大风新闻报道了4月4日上午,杜师傅驾驶江西牌照重型半挂车,途经山东滨州无棣县G0111(秦滨高速)漳卫新河特大桥时,车辆被大风吹翻。杜师傅打了报警电话,滨州市沾化区老闫汽车救援服务中心施救后收取2.1万多元高速救援费。
10月30日,杜师傅再次接受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采访表示,交费前他和该救援中心签过付费协议。
“这种东西,我不签字肯定不让我走啊,救援费用多少钱写在上面,还让签的字,摁的手印,就跟去医院做手术,有风险得自行承担,不签不做手术,跟这一样,不签不让走。”
杜师傅称自己当时没有选择余地,“我拉的是顺丰快递,那边催得紧,老板付钱让赶紧走,不走到时候影响快递,顺丰那边罚款比这个费用还要多。”
“我的车是大风刮倒的,但并没有坏。车被他们拖下来,还能开,交完钱我就开着走了。”
杜师傅坦承,虽然觉得这样收费极不合理,但后来他并没有打举报电话,因为是公司认缴,并不是他个人承担,所以就没有再深究。
“是我们公司出了钱,我这边再打电话举报,说这说那,到时候怕给公司再造成什么影响,老板再埋怨我。”
同地段遇相同经历
货车侧翻刚打报警电话“他们救援队就到了”。
无独有偶,10月30日,跑长途的51岁司机于师傅告诉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他当天跑车也在此地发生相同的事故,同样被收取2.1万多元的高速救援费。
滨州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警支队二大队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证实,当日11时50分许,于师傅驾驶河北牌照重型半挂车沿G0111秦滨高速由北向南行驶至306公里处时发生侧翻,产生单方交通事故,造成该车和高速公路路面及附属设施一定程度受损,无人员伤亡,于师傅负事故全责。
于师傅说,当天刮大风造成事故,“我走到那里遇到台风,当时又下雨又刮风的,我刚上桥就看见了,我前面150米左右就有一起事故,和我的车一样,也是大风把车辆吹翻,侧翻在桥护栏上。”
于师傅刚打了报警电话,“他们救援队就到了,应该是交警通知他们来的,因为我并没有联系救援队。在我的车侧翻之前,可能当天救援队已经在现场,他们在救援那辆车,我的车正好赶上了,他们就一起救援了。”
于师傅告诉记者,施救时他并不在现场,“我前面有一辆车出了事故,占了车道。当时刮大风,交警和路政就给我拉下去,我的车就扔在那,因为台风太大了,怕有危险。”
施救前没说咋收费
“我的妈啊,拖车不到15公里要我2万多元”。
具体怎么施救,于师傅并不清楚,但他记得很清楚,对方拖车施救前并未告知怎么收费。
“就没有商谈救援费用,一直到第三天我去他们救援中心取车时,才得知要交2万多元的救援费。”
“我到那提车,我就问怎么收费?他们也没有提供救援收费协议,没签过什么救援收费协议,他把头一天的记录本给我看,上边写的是2.145万元。”
“我一听,我的妈啊,从现场拖车还不到15公里,就要我2万多元,当时我就跟他吵了,我说你们收费太高了,没有这么收的,但他们说‘我们出动两台吊车施救,还给你看了一天一宿的车’,人家说都是正常收费,我说你们不光是救援拖我车,你们还救援别的车,完了他就不吱声了。”
于师傅强调,这家救援中心事先并未告知怎么收费,更没有签署高速救援协议。“他们事前拖车救援也没有经过我的同意,如果当时给我说了拖回去得多少钱,让拖还是我自己找拖车那也行,他们就没跟我协商,拖完直接告诉我要2.1万元,也没有告知收费明细。”
于师傅告诉记者,“我当时只在收费单子上,还有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签过字,再有别的什么我没签过字。”
司机吐槽无奈无助
“我是空车怎么还用俩吊车救援,人家也不回答”。
于师傅吐槽自己当时无奈又无助。“我不交钱,他们不放我车啊,完了就这么滴,我没招了,我就借钱交了2.1万多元,开了发票,他们说这还给我减免了不少,但我心目中感觉老贵,一点都没减免,收的费用太高。”
于师傅提供了救援中心开具的发票,“这个钱是我个人是先垫付的,我身上当时没带这么多钱,只能打电话给车主、给家里人‘救援’呗,要不咋整,车就提不出去。完了以后,我拿单据给车主,这个费用最后是车主找保险公司承担的。”
“我的车具体是他们开下来的还是拖下来的,我也不知道,但我的车还能开,只不过前风挡碎了。一直到傍晚6点多,我才把车开走,返回河北修的车。”
于师傅叫苦不迭,“我以前可没遇到这么收费的,这不就是‘天价收费’吗?”
山东省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收费标准显示,吊车分一类到五六类,从每车每次400元到2500元不等。其中包括吊货物,按每吨20元收费。
于师傅称,如果按山东省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收费标准,对方吊车的收费也收得很高,自己当时被气得也没问清为啥要动用两部吊车施救,“我的车全车总重装满货是43吨。我一说咋这么高呢,人家说用了两辆吊车,我说我那是空车怎么还用俩呢,人家也没做回答。当时不交钱,车提不走啊!”
拖车施救费要明说
“我去交费眼瞅着还有一辆小车交了1万多元”。
于师傅称:“他们派几辆吊车也好,关键是没通知我,那你问问我说看两辆吊车给你们吊车,收费呀多少钱,你看行还是不行,他干脆就没有问我。”
于师傅解释了他没有投诉的原委,忙着跑车,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咱们总跑车,咱打电话投诉也没必要,最后是保险公司把钱报了。”
于师傅说:“那天我后面还有一台小车也侧翻了,我去交费时,眼瞅着还有一辆小车也交了1万多元,这辆小车也不是滨州的,也是外地车。”
记者询问是否有该救援中心的联系电话,于师傅表示:“我没有,因为我没给救援队打过电话。”
救援中心联系司机
“有记者联系你了”交费时签过自愿付费协议。
10月30日、31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多次联系滨州市沾化区老闫汽车救援服务中心,对方一直未接电话。记者致电该中心一位负责人的电话,也无人接听。
杜师傅向记者提供通话记录称,“10月24号,有人打电话联系我,问我在滨州那边出过交通事故吧?他问‘你打电话投诉到高速公路管理局那边了吗?’我说没有,他问‘有记者联系你了?’,我说是的,他问我咋说的,我说我是实话实说。他说‘你当时交费的时候,你签过一张自愿付费协议,你知道吧?’我说我可能签了吧,他说‘你知道就行,那是你签的自愿付费的协议。’”
杜师傅坦言,这名男子来电话一开始是在试探,“他打来电话就说了1分多钟,应该是救援服务中心的人。”
记者拨打杜师傅提供的电话号码,对方一直处于正在通话中,始终无人接听。
救援中心和交警队隔道门
“这边交完费,就去那边出事故责任认定书”。
“他们办公地点就在无棣秦滨线下高速出口的一个大院子里。”杜师傅告诉记者,负责处理事故的是滨州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警支队二大队,现场拖车施救的是滨州市沾化区老闫汽车救援服务中心。
“他们就在同一栋楼里的三楼,他们和交警队在一起,这边交完费,就去那边出事故责任认定书,他们中间就隔着一道门,反正他们是在一个楼里面,一块办公。”
于师傅也向记者证实,他去交费,签单和签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在同一栋楼,“是在两个屋,他们跟交警队在同一个楼,我认为他们是一个单位两个部门,要不也不可能同在一个楼的三层,一个在东面,一个在西面,门口挂的有牌子。”
10月31日,记者联系滨州市公安局高交支队二大队,接电话的民警否认老闫汽车救援服务中心和他们有关联。
“不是一个单位,不在一个楼里办公,我们是滨州市公安局的,我们不是一块的。”对于记者说的这家救援中心,这位民警称不认识,“我们不是一个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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