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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司机隔夜酒上高速 丢了饭碗还被拘

日期:2019-11-15     来源:环京津网     作者:佚名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是众所周知的事情,但有的人却认为前一天喝酒,第二天就可以驾车上路了,事实真的如此么?近日,泗洪一名货车驾驶员就为此付出了沉重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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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号上午7点多,市交警支队高速三大队民警在泗洪南收费站检查时,意外发现一名货车驾驶员满身酒气。


市交警支队高速三大队民警王凯:“我们按照规定,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测试结果为27毫克每100毫升,达到了饮酒驾驶的标准。”


面对检测结果,驾驶员赵某这才道出来实情,原来前一天晚上回家后,由于过度疲劳,在吃饭时就饮酒解乏。第二天早晨,自己认为已经很清醒,就驾车上路。


市交警支队高速三大队民警王凯:“早上六七点钟,又接到来送货的任务,于是他觉得自己喝过酒已经过了几个小时,并且早晨应该不会有交警来查酒驾。”


就这样,赵某抱着侥幸心理开车从泗洪往南京送货,不料刚到收费站口便被民警查来个正着。


市交警支队高速三大队民警王凯:“(货车)经常为了多拉快跑,经常会在夜里开车,容易出现疲劳驾驶的情况,拉的货比较多,也可能存在超载的情况,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速度也比较快,一旦饮酒驾驶车辆,就极易发生严重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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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介绍,每个人饮酒后解酒能力不同,千万不要凭借主观认定就驾车上路,交警检查是否饮酒以事实检测结果为准,我国法律规定,人体血液内酒精含量超过每百毫升20毫克,就会构成酒驾交通违法行为,至于饮酒后血液内酒精含量究竟多久才能降到每百毫升20毫克以下,也就是酒后多长时间能驾车这一问题,没有统一衡量标准。最终,民警按照相关规定,对货车驾驶员处以5000元罚款、15日拘留,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的处罚。


小编说:您瞧瞧,本来想着干完活喝点小酒解解乏,没想到酒后逞能,丢了饭碗还要被拘留,还是提醒大家,切勿在饮酒后驾车,以免造成严重后果,自己难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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