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18时10分许,烟台福山大队民警在沈海高速417公里处执行延时查车任务时,发现福山收费站入口突然驶来一辆“残废”大货。民警随即上前示意司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民警通过询问,得知司机孙某于当日中午驾驶该鲁R牌照大型货车行驶在206国道时,由于车上所载之30余吨的货物装偏,重心不稳,导致车辆发生侧翻,其本人受轻微伤,所载货物已由其所在公司联系转载,货车通过吊车救援后,未经维修直接上路继续行驶。当民警问其为何不对事故车辆进行维修时,孙某称该车所属公司为淄博某货运企业,该企业有关部门负责人要求其将故障车辆开回淄博后再行维修。
民警了解上述情况后,对司机孙某进行了安全教育,并用警车将该车就近带下高速。同时,要求孙某通过所在公司联系附近汽车维修点,将故障车辆修复后,再行上路行驶,或联系拖车企业将故障车辆运至淄博,以确保安全。蜀黍在此提醒高速行车,低速行驶也是很危险的,广大司机朋友要拒绝车辆带病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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