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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县公路超限监测站收好处费放行超载车 5名涉案人员获刑

日期:2016-08-11     来源:卡车信息网     作者:佚名

据兰州晨报报道在工作中收受好处费放行超载车辆,被央视《焦点访谈》曝光,环县公路超限监测站5名涉案人员获刑罚。8月9日记者获悉,环县法院以5人行为均已构成滥用职权罪,分别判处梁某、李某拘役6个月,缓刑1年;李某某、包某、程某3人犯滥用职权罪,免予刑事处罚。

 

2013年5月份,环县公路路政执法管理所在环县某某收费站以北50米处设立“超限检测站”,负责对过往货车进行超限检测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收取公路补偿费,督促严重超载车辆卸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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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分组轮流上岗并任命组长全权负责公路检测工作,其中被告人梁某、李某、李某某、包某、程某分别在轮流上岗的小组中担任过组长,且在其分别担任组长工作期间的超限检测过程中,私自收取或默许本组其他工作人员收取司乘人员给予的“好处费”后,放任、甚至主动帮助超限超载车辆“刹磅”(车辆在称重行进中刹车,整个车身依靠惯性继续行驶,从而减少车身重量),使磅秤显示的车辆总重量达到规定标准,收取补偿费,出具相应的磅单;或让未超载车辆为超载车辆顶替过磅,收取补偿费,出具磅单;或对超载车辆不进行检测,直接开具磅单放行;或关闭磅秤帮助超载车辆逃避检测、对超载车辆检测后,不收取补偿费,私自放行;或帮助超载司机篡改车辆信息,逃避不良记录等方式非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各被告人将收取的好处费,在交接班时与组里其他检测人员均分。


法院认定,据不完全统计,仅2014年7月份至9月份通过该站的超载车辆达8111车次,超载55吨以上车辆3505车次,其中部分超载车辆未收取补偿费,超载55吨以上车辆未卸货。各被告人收取好处费后放行部分超载车辆上路行驶的行为,引起群众及司乘人员的强烈不满。2014年9月25日19时38分,该行为还被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以《“治超”还是“致超”》为题进行了报道,后又被多家网络媒体相继转载报道。

 


                                  

  • 【责任编辑:张东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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