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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年检车别上路 交警查到罚200元记3分

佚名  2015-10-16 15:09:02  株洲晚报

记者昨日获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近期将打击逾期未检验汽车,重点检查五类车辆。这五类车辆为大中型客车、货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数据显示,截至10月,全市还有24辆重点车辆未按期进行车辆年度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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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现行政策,2010年8月31日以后上牌的7座以下(含7座)的非营运私家车,六年内无需上线年检,六年后,每两年检一次。而大中型客车、货车、危化品运输车、校车、农村面包车,必须每年检测一次。如果出现连续在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年检的情况,车辆将被强制注销登记信息。


近期,交警支队将采取以下措施:对所有汽车存在未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或者已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未按规定放置检验合格标志的违法行为,一律罚50元。对未按规定期限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的,还要依法实施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机动车所有人应注意查看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可查看行驶证副证中检验记录上签注的检验有效截止日期),并在检验有效期到期前90天内,到全市任一具备相应检验资质的社会化安检机构参加年检。


交警支队提醒车主,每月月末和每年年末是机动车年检的高峰期,建议车主在每月上、中旬对车辆进行年检。车主也可在机动车检验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对车辆进行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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