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
平台不得滥用罚款,司机权益有新规
10月8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办法(征求意见稿)》,即日起至11月8日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首次将网约货运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劳动法律制度保障:平台不得滥用罚款等惩罚性措施;按约定周期提取劳动报酬、不得收取手续费,正常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停止派单、封禁账号等决定不得由算法自动作出,须经人工审核;对考核评价等提出异议的,企业应在48小时内人工答复。关注此事的卡友可到人社部官网提交意见。

国家税务总局
加油站全面实行"交易即开票"
国家税务总局6月8日发布相关公告,自2026年11月1日起,全国加油站全面实行"交易即开票"——加油交易完成后,发票由税务系统即时开具,微信、支付宝、现金、加油卡支付均适用,无需再额外索要。发票为全电发票,可通过手机接收保存,方便报销管理;加油卡数据纳入税务平台管理,有助于避免卡内余额与发票金额不符等问题。对需要定期报销的卡友来说,发票获取更有保障、流程更透明。

市监总局
电子行驶证国标,明年4月实施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交通管理电子证照 机动车行驶证》国家标准,自2027年4月1日起实施。标准统一电子行驶证的证照信息、文件要求和照面样式,证照编号、标识全国统一,为跨地区、跨部门共享互认提供统一技术依据。标准还增设授权使用机制,机动车所有人可按业务场景授权他人使用电子行驶证,全程留痕可查,防止冒用滥用;数据采用国产SM2密码算法数字签名,防伪造、防篡改。今后用"交管12123"App扫描证照二维码即可核验真伪。
12部门
运价、责任、收费,多式联运新政
10月,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十二部门联合印发《推动多式联运高质量发展 优化调整运输结构攻坚行动方案(2026—2030年)》。与货车司机相关的看点:健全货运价格形成与市场监测机制,整治"内卷式"竞争,定期发布道路货运价格指数;推动跨运输方式在责任划分、赔偿标准上衔接协调;规范铁路专用线收费,收费项目清单化管理、公开公示;扩大新能源货车应用;推动煤炭、粮食、铁矿石等大宗货物长距离运输"公转铁""公转水"。跑大宗货物长途线路的卡友,货源结构未来几年将持续调整。
山东
电动重卡奖补!每车1万先到先得
10月23日,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印发《山东省道路货运企业电动重卡规模化应用典型场景奖补方案》。省财政安排奖补资金1000万元,对运营里程达到2万公里的新购置电动重卡,按每车1万元标准对企业给予奖补,先到先得、总额控制。申报车辆须为企业自购(非挂靠),注册登记日期在2026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纳入减免车购税新能源车型目录、持有有效《道路运输证》,且未享受国家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补贴。申报截至2026年12月31日,通过"鲁惠通"平台提交。

山东多地
外省国四货车注意!11月起禁止转入
近日,山东日照、聊城、烟台、东营、威海、德州、潍坊、滨州、泰安等多地发布通告,自2026年11月1日起,不再办理外省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含牵引车)转入登记业务。此举系落实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关于落实老旧柴油货车禁限行和转入管理的通知》要求。需注意:该政策仅限制外省车辆迁入落户,山东省内已登记车辆的省内过户不受影响。打算把外省国四车落到山东的卡友,先看清落户条件再定。

四川
超限非现场执法施行,首违可免罚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四川省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运输非现场执法规定》(川交规〔2026〕7号),自2026年11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规定明确:动态称重抓拍设备须检定合格并提前15日公示,抓拍不清、设备异常的数据不作处罚依据;超限率20%以下、未造成危害后果、主动卸货整改且一年内首次的,可不予处罚;按期接受处理的可梯度减轻处罚,但车货总重100吨以上、超限率超100%、一年内多次违法的不适用减免;当事人可在车籍地接受处理。此前2026年5月11日至11月9日为过渡期,以预警劝导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