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专项行动以综合整治砂石料盗采、制售、储存及运输中违法行为为主题,分为三个阶段五个重点:第一阶段(5月20日—5月27日)对辖区内的砂石料场、建筑工地等超限源头、末端进行拉网式排查摸底,建立台账,敦促其自行拆除清理;第二阶段(5月20日—8月31日)对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自行拆除、清理任务的砂石料开采点、加工点、存放点,依法采取强制拆除、清理措施,同时坚持从重、合并处罚、综合治理原则高压打击砂石料非法运输治理。第三阶段(8月31后)转入常态,在前两个阶段取得决定性显著成效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对砂石料盗采和超限超载运输等违章行为的常态监控力度,开展持续性常态治理。
五个重点:一是严密监控砂石料违法运输的源头和末端。重点清理区内拒马河、大石河沿线的非法砂石料生产、加工和储运配载点,对砂石料货运接收单位实现100%监控,严禁超限超载运输砂石料车辆出入场(厂、矿)。
二是严厉查处砂石料运输车辆的违法行为。对在本区道路上行驶的砂石料运输车辆要坚持对所有通行站区的砂石料运输车辆坚持“逢车必查、逢车必检、逢超必卸、违法必纠”。对查获的非法改装车辆,一律实施拆解、消除违法行为;对违章驾驶员依法严格扣分、罚款、暂扣直至吊销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
三是严厉惩处“暴力抗法”等恶性违法行为。对逆行闯关、恶意堵塞交通、聚众抢夺被扣违章车辆以及辱骂殴打执法人员等暴力抗法行为,由公安部门依法采取拖移车辆、拘留违法当事人等强制措施。对因违法超限超载运输造成重大公共财产损失、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而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是捆绑执法,严禁违反规定私自放行。交管、运政、路政、公安处罚完毕后,要填写《房山区治超专项整治行动联合执法行政处罚会签表》,经各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方可放行。交管部门对“双超”车辆实施高限处罚,对违章驾驶员从严扣分、依法扣留驾驶证;运政部门对无证运营车辆、非法改装车辆实施暂扣、高限处罚,并对非法改装车辆依法进行拆解、恢复原状,直至消除违法行为;路政部门对超限车辆实施高限处罚;公安部门对“暴力抗法”者实施拘留处罚。
五是对砂石料盗采行为进行日常巡查。属地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在辖区内开展24小时不间断、不定期全覆盖的巡查。对发现存在违法盗采砂石料行为的,要向综合整治领导小组进行汇报说明,领导小组协调相关部门及时对盗采砂石料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防止反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