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联合省公安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数据局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湖南省大件运输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明确要求推行大件运输许可“一件事一次办”,按照“一次受理、部门流转、各负其责”原则和“五减一优”工作要求优化许可服务,解决了市政道路无法办证、空车不能上高速公路等问题。
《意见》提出,构建以信息化为支撑、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的大件运输新型监管体系,实现大件运输从起点到终点全链条监管;对年度信用等级达到“AA”级的大件运输企业,推行“信易批”;对诚信典型和连续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大件运输企业,实行“绿色通道”等便利服务措施,推行许可优先受理、快捷审批。
针对“空车上不了高速公路”等问题,《意见》明确,对于悬挂正式号牌的牵引车、挂车或持有临时号牌的空载大件运输车辆通行湖南省高速公路,暂不实行公路超限运输许可管理,经营管理单位不得以未办理大件运输许可证件为由,拒绝车辆通行;参照有关规定,大件运输车辆实际装载与申报数值存在细微偏差,在不影响安全通行的情况下予以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