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交通运输局、深圳市商务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深圳市促进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的通知。
《措施》明确,对燃油动力更新置换为LNG动力的重型货运车辆(含港口内拖车),按规定给予购置补贴,对港区内使用LNG拖车按规定予以运营资助。探索开展纯电动短途运输、城建物流以及矿场等特定场景重型货车运营示范。对符合条件的氢燃料电池汽车按照广东省奖补政策予以购置补贴和车辆运营补贴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