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全力保障货运物流特别是医疗防控物资、生活必需品、政府储备物资、邮政快递等民生物资和农业、能源、原材料等重要生产物资运输的畅通。
4月12日,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统筹做好公路交通疫情防控和保通保畅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做好公路交通疫情防控和保通保畅工作,防止疫情通过公路交通环节传播扩散。保障国内物流供应链畅通。
全力保障运输通道畅通
严禁擅自阻断或关闭高速公路、普通公路、航道船闸。科学合理设置防疫检查点。
优化检测流程
严禁在高速公路主线和服务区,设置防疫检查点;严禁擅自阻断或关闭高速公路、普通公路;严禁防控措施简单化、“一刀切”;优化检测方式和流程,提高检测效率,加强交通疏导,减少车辆拥堵缓行;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的影响。
不得擅自关停服务区
受疫情影响的高速公路服务区要坚持开放运营状态,不得擅自关停。
可设置高、中风险地区和冷链物流车辆的停放专区以及司乘人员休息专区、安装专用移动卫生间、户外卫生间,或者设置集装箱运输车辆等货车临时专用服务区,实施闭环管理。
优化防通行管控措施
地区要根据货运车辆和司乘人员实际行程、是否涉疫等情况,精准实施通行管理。不得随意限制货运车辆和司乘人员通行,不得以车籍地、户籍地作为限制通行条件,不得简单以货车司乘人员、船员通信行程卡绿色带*号为由限制车辆船舶的通行、停靠。
做好滞留车辆人员保障
认真做好高速公路服务区滞留车辆人员的如厕、餐饮、加油等服务保障工作,确保服务区“好进快出”、收费站“好收快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