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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绿通你想知道的都在这儿

佚名  2021-03-25 11:05:33  交通运输部

近期,不少网友纷纷留言关注“绿通”相关问题。今日,交通运输部择取部分网友留言问题予以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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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什么样的车辆可以享受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A:为保障“菜篮子”供应,满足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2009年12月,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明确在全国范围内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为统一查验要求、方便现场操作、减少执法争议,《通知》对享受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车辆进行了明确界定,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装载的鲜活农产品属于免费品种范围。鲜活农产品必须在属于免费的品种范围里面,《通知》明确列明了可享受免费政策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包括新鲜蔬菜、新鲜水果、鲜活水产品和新鲜的肉蛋奶等大类中的128个具体品种或类别,这些品种基本满足了群众的日常生活需要。


二是符合整车装载的要求。这个“整车装载”是怎么一个界定?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车辆,装载的鲜活农产品应占车辆核定载质量或车厢容积的80%以上,且没有与非鲜活农产品混装等行为。


三是符合合法装载运输的要求。假冒、违法超限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车辆,以及有其他违法行为、拒绝通过指定车道或拒不接受查验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不享受“绿色通道”政策。


Q:哪些产品不适用“绿色通道”运输政策?


A: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鲜活农产品是指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新鲜的肉、蛋、奶等。为统一政策、便于操作,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经商有关部门,对鲜活农产品具体品种进行了进一步界定,制定了《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各地应严格按照《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落实“绿色通道”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畜禽、水产品、瓜果、蔬菜、肉、蛋、奶等的深加工产品,以及花、草、苗木、粮食等不属于鲜活农产品范围,不适用"绿色通道"运输政策。


Q:超限超载幅度不超过5%的绿通车辆,能否比照合法装载车辆执行?


A:针对各地在动态称重时可能出现的误差,为减少现场争议,避免收费站拥堵,2019年12月17日,我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高速公路入口称重检测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明电〔2019〕117号),规定货车称重检测结果不大于《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105%的,暂按未超限超载处理,但这并不代表货车超限5%以内属于合法行为。货车驾驶人作为货物运输的责任主体,在驾驶货车上路行驶时,应当合法装载,并主动接受超限超载检查。


Q:小货车取消营运证后高速“绿色通道”还免费吗?


A:自2019年1月1日起,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再为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配发道路运输证。对于总质量4.5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物运输活动的,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不得对该类车辆、驾驶员以“无证经营”和“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件,驾驶道路客货运输车辆”为由实施行政处罚。同时可以继续享受相关减免政策。


Q:运输皮皮虾的车辆能享受“绿色通道”免费政策吗?


A:皮皮虾又称虾姑。根据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中国水产学会编制的《2020中国渔业统计年鉴》,虾姑属于虾类的一种具体品种。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09)784号),享受"绿色通道”政策的鲜活水产品包括"虾类",其整车合法运输车辆,可以享受免费通行政策。


Q:运输鲜花生的车辆享受绿通政策有时间、季节上的限制吗?


A:按照国发(2010) 40号文件的要求,将马铃薯、甘薯(红薯、白薯、山药、芋头)、鲜玉米、鲜花生列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09)784号)确定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落实免收车辆通行费等相关政策。


《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中并未有时间及季节的限制,但明确为鲜玉米、鲜花生。


Q:车厘子能不能享受绿色通道免费政策?


A: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09〕784号),樱桃属于《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确定的品种,其整车合法运输车辆可以享受“绿色通道”政策,免交车辆通行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贸行业标准《新鲜水果分类与代码》(SB/T 11024-2013),樱桃属于常绿果树浆类水果,别名包括莺桃、含桃、荆桃。车厘子不属于《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范围内的品种,其运输车辆通行收费公路时应依法交纳车辆通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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