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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旦起,江苏境内高速公路危化品运输车辆限行时间将调整

佚名  2019-12-30 11:46:36  江苏省公安厅

为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危化品运输车辆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等六部局联合部令《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2019年第29号)规定,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对运输危化品的民用车辆在江苏境内高速公路上限行时间予以调整,特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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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2020年1月1日起,江苏境内所有高速公路0时至6时禁止运输危化品的民用车辆通行。0时前已经驶入的危化品运输的民用车辆应当提前从就近出口驶离,严禁在服务区或收费站广场停留。


二、遇有法定节假日、重要活动或冰、雪、雨、雾等恶劣天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临时交通管制期间,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在相关高速公路通行。


三、为高速公路服务区及路面施工工程运送油料的车辆,在向途径的公安机关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门报告后,从就近出入口驶入、驶离高速公路。


四、危化品运输企业应根据限行管理规定,合理调整运输计划和路线,避免危化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入口附近停放或聚集等候。


五、违反限行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六、《关于印发〈关于调整全省高速公路危化品运输车辆限行时间的公告〉的通知》(苏公通〔2019〕23 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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