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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在超限站以外现场处罚超载货车!河南严格规范执法!

佚名  2018-01-24 11:02:26  商用车之声

2017年12月26日河南省政府发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 。要求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执法行为,建立更加公平开放规范的物流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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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优化货运车辆通行管理
制定优化城市配送运输车辆通行和停靠管理的政策措施,对企业从事生活必需品、药品、鲜活农产品和冷藏保鲜产品配送以及使用节能与新能源车辆从事配送的,优先给予通行便利。


二、规范公路货运执法行为
制定联合治超实施方案,推动依托公路超限检测站,由交通运输执法机构负责监督消除违法行为、公安交管部门单独实施处罚记分的治超联合执法模式常态化、制度化,避免重复罚款。


严禁在超限检测站以外现场处罚超载货车,原则上所有对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现场检查处罚一律引导至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公路超限检测站进行。


各地执法机构要精简公路货运处罚事项清单,明确处罚标准并向社会公布。


执法人员现场执法时须持合法证件和执法监督设备,公安交管部门要依据公路管理机构开具的称重和卸载单,依法进行处罚、记分后放行,严禁罚款不卸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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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完善道路货运证照管理制度
在全省探索实行车辆道路运输证异地年审。将货运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和综合性能检测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合并,减轻检验检测费用负担。


四、降低收费
完善实施高速公路货运车辆分时段差异化收费政策。对使用ETC非现金支付卡并符合相关要求的货运车辆给予适当通行费优惠。


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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