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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交强险费用调整,车船使用税也变了

佚名  2017-06-01 00:00:00  纪师傅说车

7月1日,这一天是值得大家关注的一天,在这一天汽车界将要发生几件大事,件件都和我们车主的利益有关,所以,还望大家相互转告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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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打算买车的朋友来说,大家可以关注一下新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此办法也是从7月1日开始实施,新办法的主要内容总结起来就是一句话,供应商可通过多种渠道销售汽车,经销商可以销售多品牌汽车,消费者可以通过多个渠道购车;不准加价提车;不准绑定保险;必须交合格证;以后买车的地方不一定可以进行售后等等。想必新规定实行以后,我们购车的成本会有所降低,也会有更多的购车渠道。


另外,对于已经有车的车主,从7月1日开始,交强险费用也要调整了。以往的交强险费用都是固定的950元,当然这是对于6座一下的车型说的。但是,从7月1日开始,根据国务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八条的有关规定,交强险费率要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浮动。具体的保险费计算方法如下:


交强险最终保险费计算方法是:交强险最终保险费=交强险基础保险费×(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a)。


交强险费率浮动因素及比率如下:
a1 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 -10%


a2 上两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 -20%


a3 上三个及以上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 -30%


a4 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 0%


a5 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及两次以上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 10%


a6 上一个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 30%


是减要看上一年出险情况和交通违法行为情况,费率是浮动的。总之,出险次数越多,你交的钱也就越多。


除了交强险费用调整外,新政也对车船使用税税额进行了调整。

 

车船使用税新标准计算办法如下:

1、机动车挂车,按机动载货汽车税额的7折计征税;


2、对车辆净吨位尾数在半吨以下的按半吨计算,超过半吨的按1吨计算;


3、从事运输业务的拖拉机所挂的拖车,均按载重汽车的净吨位的5折计征车船使用税;


4、客货两用汽车,载人部分按乘人汽车税额减半征税,载货部分按机动载货汽车税额征税;


5、船舶不论净吨位或载重吨位,其尾数在半吨以下的不计算,超过半吨的按1吨计算;


6、拖轮计算标准可按每马力折合净吨位的5折计算


值得注意的是:车辆限行的区域(比如北京),每年征收的车船税会有一定数量的减免。还有节约能源或者新能源车,车船税新标准也有所减免。


你如果没看明白的话,只要记住下面这句话就行了:此政策下的小排量车型所需交的费用相比以前更少,而大排量车型则需要缴纳更高的车船税。所以,我们还是响应国家号召,买小排量车吧。当然,不差钱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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