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车之友网 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返回 打印

罚企业负责人 云南多城市联动 7月20日前跨区域流动治超

佚名  2017-05-11 00:00:00  卡车兄弟俱乐部

2.jpg

 

昆明市治超办联动滇中城市群的曲靖市、玉溪市、红河州、楚雄州治超办以及南北大通道的昭通市治超办,对通行各辖区内的超限超载货车进行联动查处,从即日开始,各州(市)发生的重大超限运输违法信息将与其它州(市)区域治超联动小组进行交换,对跨区域违法超限运输车辆进行处理,持续到7月20日。


滇中城市群是云南人口集中区域、南北大通道及云南与外省物资交流的最主要通道,这几个州市物资运输都占到全省的六至七成,超限超载运输的情况较为常见。从即日起,集中力量开展货车超限超载集中整治,在滇中区域内形成治超高压态势;统一认定标准,所有查处超限车辆必须卸载才能放行。具体处罚标准由交警、路政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法》处罚。


据悉,滇中城市群的治超办已达成共识,在暑假开始之前及之后,省内省外物资交流处于高峰阶段,在辖区交界处的重点防控路段,主要采取流动治超的方式,对过往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进行重点检查,严格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严格执行“一超四罚”的规定,即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和货运车辆驾驶人、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运输企业实施处罚,并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对货运场所经营者实施处罚。


                                  

 



/news/201705/309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