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车之友网 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返回 打印

大货车报废要一千年后 交警看完被吓傻

  2017-01-17 15:58:48  UC头条

在开展“五道五治”整治行动中,山西省长治市交警三大队加大了路面执勤力度,严厉打击货车严重违法行为。近日,一辆使用伪造行驶证的驾驶人就被逮了现行。
1月9日上午10时许,三大队执勤民警巡逻至西二环路段时,发现一辆北京牌号的大货车存在闯禁行违法行为,遂对该车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该车的行驶证上,所标注的强制报废期居然是3031年2月17日,很明显该行驶证是有问题的。

 

396390.jpg!600.jpg


经讯问,驾驶员李某如实交待了,其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行驶证上路行驶的违法事实,并把真实手续交给民警。


普法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事实清楚后,民警及时告知李某,其伪造、变造机动车行驶证上路行驶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目前,该车已被依法暂扣,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news/201701/277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