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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暂定1年 江苏过路费优惠幅度增加至10%

佚名  2016-12-08 14:31:28  卡车之家

日前,江苏省政府出台了《省政府关于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过的21条举措中涉及了对货车过路费的减免政策,有望进一步降低货运企业税费负担、人工成本和物流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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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对货车通行费和船舶过闸费的优惠期限和优惠幅度作了明确规定。关于货车通行费的优惠政策主要针对江苏省籍货车,占目前江苏省联网高速公路通行货车中的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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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执行规则为:自2017年1月1日起,对持有江苏省“运政苏通卡”并同时使用本车“运政苏通卡”缴纳通行费(包括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的货运车辆享有的优惠幅度从现有的2%提高到10%,优惠期暂定1年(超限超载运输车辆不予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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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江苏省交通船闸过闸费、水利船闸过闸费(不含经营性船闸)分别在现有征收标准上给予20%、10%的优惠。此外,对集装箱货运船舶过交通船闸、水利船闸免收过闸费,优惠期暂定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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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计算,江苏省籍车辆一年通行费收入约为85亿元,将优惠幅度从2%提高到10%,全省联网高速公路一年将为企业减少物流成本6.8亿元。关于船舶过闸费的优惠政策,经测算,内河航道一年将为企业减少物流成本约3亿元。


居高不下的物流成本一直是货运从业人员最大的烦恼之一,面对大量收费公路延长收费期限的现状,这部分费用甚至超过了燃油成本。此次新政的推出将大幅度环节本地运输行业的运营压力,提升利润率的同时还能增加高速公路的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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