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车之友
标题:
一辆大货车过限高,竟然把前轮给卸掉了
[打印本页]
作者:
小亮
时间:
2019-3-18 17:18
标题:
一辆大货车过限高,竟然把前轮给卸掉了
昨天,一段大货车过限高的视频简直亮瞎了大家的眼球。该路段限高2.6米,大货车显然是无法通过。这位司机居然想出来一个奇葩的办法,把前轮轮胎扒掉,只剩下轮毂,终于勉强通过。
[attach]11139[/attach]
我不知道前轮的轮毂会不会报废,更不知道在没有专业工具的半路上,拆装轮胎需要多长的时间,但我知道,大货车司机肯这么做,只能是带着深深的无奈。
一路上,挺立着数不清的限高。有的是为了防护桥梁管道等固定建筑,有的则是为了限制大货车通行。曾经,有一个婚礼车队通过限高,打头的摄像车在通过时,司机忽略了站在后面的摄影师,那一个瞬间,摄影师的头颅被硬生生的切掉了。结果,婚礼变成了葬礼!
我查阅了《道路交通法》,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半挂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载运集装箱的车辆不得超过4.2米,其他载货的机动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这是对大货车高度的规定,而路面应该限高多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3.6.1条规定:“一条公路应采用同一净高。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的净高应为5.00m;三级公路、四级公路的净高应为4.50m。”也就是说:如果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的限高低于5米,三级公路、四级公路的限高低于4.50米,都是违法的。那么,限高2.6米,是哪些部门规定的?
[attach]11140[/attach]
一辆装载了38吨货物的大车,奔行几十甚至上百公里,却遭遇了限高,怎么办?掉头回去?除去多花的燃油费,还要多付出一倍的过路费。司机一定是进行了反复的计算,最后认为卸掉轮胎更为划算!
试问,谁该为大货车的损失买单?
诚然,我们开小车的都对大货车深恶痛绝。他们野蛮、霸道,超载、超速,简直就是马路杀手!可他们毕竟是维持整个社会运行不可或缺的一环。大货车司机夜以继日的奔波,他们很辛苦。交警、路政对他们围追堵截,整个社会对他们白眼相向,他们的疾苦,谁能理解?除去卸载罚款,社会上能否给他们一点关爱?
欢迎光临 卡车之友 (http://ecv360.com/bbs/)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