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车之友
标题:
好消息!司机可以拒绝被扣车了!
[打印本页]
作者:
小亮
时间:
2018-8-31 16:34
标题:
好消息!司机可以拒绝被扣车了!
对于卡车司机来说,一天大部分的时间是奔波在路上,一定也少不了与路上执法人员的碰触,卡车司机也就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咱们今天就来谈谈扣车的问题。
交警和路政不能重复扣车
车在公路上行驶可能会发生事故,可能因事故造成公路路产损害。这个时候首先要做的就是报警,等待交警来处理。通常交警会扣车,但这个时候的扣车是出于取证的需要,最迟在事故认定书做出后交警就应当放车了。
[attach]9318[/attach]
还有一种情况,是路政扣车,路政扣车的依据就是《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造成公路、公路附属设施损坏,拒不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现场调查处理的,公路管理机构可以扣留车辆、工具。”
交警和路政都能扣车,但车不能被重复扣留。实践中,谁先扣车了另一家就不能再扣了。所以,造成路损后,首先要判断车是交警还是路政扣的,扣车是需要手续的。
交警扣车:通常情况最长三天
交警在事故后有无条件扣车调查的权利,但是交警的扣车是有期限的,仅仅是为了调查取证,现场调查结束3天之内要委托鉴定,鉴定期间不能超过20天,超过20天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60天。
[attach]9319[/attach]
所以,从规定上来讲,事故现场勘验完毕3天之内交警没有委托鉴定或者没有报上级交警批准就不能继续扣车了,超时即属违法。
路政扣车:配合现场调查处理,不能扣车
事故只要造成公路路产损害,路政都会出面,路政也是有权利扣车的,但有个前提,就是“造成公路、公路附属设施损坏,拒不接受公路管理机构现场调查处理”。
[attach]9320[/attach]
所以,只是造成公路路产损坏是不能扣车,只有当事人拒绝接受路政现场调查处理才能扣车。所以,给卡车司机的建议,路政出现场的时候一定要配合,只要你配合,路政就不能扣车。
需要注意的是,“现场调查处理”强调的是事故现场的配合,不包括及时的处罚措施,比如不交罚款不放车,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司机有权在不妨碍公路安全的情况下选择事后进行补交罚款等。
面对不合法扣车,保持理智存留证据
现实生活中,卡友们常常会遇到一些不知是否合法合规的扣车行为,请卡友们牢记一下两点:
1、事故后,交警有权无条件扣车调查,最多三天;
2、面对路政,只要现场配合调查,路政就不能扣车,同时路政使用《责令车辆停驶通知书》扣车的也是违法行为。
说句实在话,面对交警扣车千万不要采取过激行为,与这一趟活相比,还是自己的驾照最重要吧!而面对路政,一定要注意配合,只要配合他们就无权扣车,不放心的卡友可以私下打开手机录音,存留证据。
欢迎光临 卡车之友 (http://ecv360.com/bbs/)
Powered by Discuz! X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