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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美国汽车政策真的好?有条法规被汽车厂家骂了53年! [打印本页]

作者: 车友    时间: 2017-5-3 12:20
标题: 美国汽车政策真的好?有条法规被汽车厂家骂了53年!



虽然现在的美国汽车没有了当年的辉煌,但是依旧是世界一霸,受到很多人的追逐。在很多人眼中,美国的汽车政策一直很好,所以才能造就了美国辉煌的汽车工业。可是事实真是这样吗?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一个诅咒了各大汽车厂商53年的汽车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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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被称为“车轮上的国家”,可是这个“车轮上的国家”却和汽车的灯作对了半个世纪。1939年,美国法律规定,所有的汽车只能使用两个7英寸的圆形大灯,无论是美国本土的福特、通用,还是外来的奔驰宝马。只要你想在美国卖车,就必须遵守这条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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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导致了那个时候美国的车辆都是双眼灯,放在今天,简直是不敢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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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一直维持了18年,直达1957年,美国政府才稍微松了口气,允许第二种灯的存在。可是让人大跌眼镜的是新灯居然只是从双眼变成了四眼。虽然各大厂商还是叫苦连天,骂完后还是乖乖的换上了这种四眼车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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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导致了很多欧洲车的车灯在欧洲是一个样,到了美国就又变成了另一个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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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年,美国政府又闲着没事搞出了更奇葩的规定,要求车灯亮的时候前面不能有任何东西,灯罩都不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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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要求,设计出来的车辆不仅不美观,而且风阻还会变大,简直让各地厂商哭天喊地。不过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既然法律规定亮着的时候不能有任何遮挡,那不亮的时候呢?各大厂商就靠钻这个空子,设计出了隐藏式的大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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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藏式的大灯不用的时候收起来,用的时候再亮出来

可是更奇葩的法规还在后面,1974年,美国政府规定所有车辆的大灯必须离地至少24英寸(60厘米),这简直是判了很多跑车的死刑!要知道跑车车身一般比较低,这是为了降低重心,增加操控,大灯高的话车身就很难做到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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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大汽车厂商绞尽脑汁,发明出了跳灯,救了跑车一命。跳灯不用的时候可以收起来,车身依然可以趴的很低,用的时候再弹起来,马上就可以达到法律规定的高度。这个规定也歪打正着的催生出了一批非常漂亮的跳灯车型,让跑车界留下了一笔宝贵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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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1983年,美国政府可能觉得不好意思了,允许了复合大灯的出现,但这种改变在当时可以说是微不足道,同时期的欧洲车和日本车的造型已经摔美国车几条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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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在1992年。美国政府良心发现,放开了车灯的囚禁,时隔53年,各大汽车厂商有可以随便设计车灯造型了。设计师们也好像使出了被憋半个世纪的力量,立马设计出了各种各样,千奇百怪的汽车车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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